心即理,明心见性于押运之路。读《传习录》时,我经常心绪难平。王阳明先生“心即理”之说,如清泉洗心,对于押运大队的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领悟。押运之路,不仅是款箱的安全转移,更是心灵与责任的双重考验。在日常的押运工作中,我逐渐体会到,每一次手持款箱,都不仅是金钱的传递,更是责任与信任的传递。正如阳明先生所言,内心的良知与天理,是我们行动的指南。解款员的工作,虽看似简单重复,实则每一次的交接,每一次的行走,都是对内心信念的坚守与践行。那一刻,我深刻体会到,唯有内心光明,方能照亮前行之路。
知行合一,体会规章制度下的行动自觉。“知行合一”是王阳明思想的精髓,也是押运大队规章制度的灵魂所在。曾有一次,因急于完成任务,我险些忽视了款箱检查的细节,幸得同事及时提醒,才避免了可能的事故。这次经历,让我深刻认识到,规章制度不是冰冷的条文,而是保护我们安全的坚固防线。知行合一,意味着不仅要理解规章制度的内涵,更要将其转化为行动自觉,体现在每一次的检查中。只有这样,才能在押运工作中,行稳致远。
阳明先生强调“致良知”,即要发掘并遵循内心的善良与正义。作为解款员,我深知自己不仅承担着经济安全的重任,更肩负着社会责任。有一次赶到休息日,下班同事告诉我他身体不舒服,想找我替一天班,我没有先顾及自己,立刻就答应帮他上一天班,过了一天,他的病情明显好转。这次经历让我意识到,解款员的工作不仅关乎金钱,更关乎人与人之间的温情与帮助。我们的每一次行动,都可能在不经意间传递出社会的正能量,彰显出押运大队乃至整个社会的责任感与担当。
再读《传习录》,我仿佛经历了一场心灵的洗礼。它不仅丰富了我的精神世界,更让我对押运大队的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。在工作中,我学会了以心为本,用内心的光明照亮前行的道路;在规章制度面前,我懂得了知行合一,将规则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;在面对社会责任时,我更加坚定了致良知的信念,用实际行动践行押运人的使命与担当。
押运大队,是我职业生涯的起点,也是我精神成长的摇篮。在这里,我学会了如何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保持冷静与坚定,如何在规则与自由之间找到平衡,如何在个人与集体之间实现和谐共生。未来,我将继续秉承王阳明先生的思想精髓,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坚定的信念,投入到押运工作中,为公司的发展、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《传习录》不仅是一部哲学著作,更是一本指导我们如何做人、做事的宝典。在未来的日子里,我将继续研读,不断汲取智慧与力量,让自己在押运的征途中,越走越远,越走越坚定。
汝南押运大队 胡益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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